中国煤炭学会文件
(2007)中煤会字第 13 号
关于申报推荐2007年度(第十六届)
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各专业(工作)委员会、各省(区、市)煤炭学会、各团体会员单位:
孙越崎青年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定,首批获准登记设立的26项社会力量办奖奖项之一。我会受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的委托,进行该奖项的评选推荐,授奖名额为每年10人。现将该奖项的推荐与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本届候选人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, 曾获得“孙越
崎青年科技奖”和“全国煤炭青年科技奖”者,不再申报。
二、 评选标准: 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“奉献、创新、
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道德与学风,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:
a)在学术上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,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;
b)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,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;
c)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,做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。
三、 省(市、区)煤炭学会可推荐2-3名,其它单位均为1-2名。
四、 申报程序:
a)本人提出申请,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;
b)由三位(本单位一位,外单位两位)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是中国煤炭学会理事、省煤炭学会常务理事或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;
c)申报材料报送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。
五、 申报材料:
a)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,均需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;
b)候选人推荐简表一式十份;
c)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三份;
(以上材料请用计算机填写,并附软盘或光盘)
d)有代表性的成果、简介或鉴定证书(不超过三份)、发表的论文或奖励证书等(可用复印件)均一式三份。有著作可附一本样书。
六、 注意事项:
a)科研成果、著作、论文等应以国内做出的为主,并均为主要贡献者或主要完成(作)者;
b)论文必须是在国内、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(注明刊名、出版时间、期数、页码);成果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或公布并附鉴定或专利证书(复印件)或证明材料;取得经济效益应有有关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统计证明材料;
c)评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必须坚持标准,依靠专家,公正合理,实事求是,宁缺毋滥。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并负责地签署单位意见。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,撤销奖励并通报推荐单位。
d)获得本奖者,在国内外发表论文时,可注明某年曾获本奖项。
e)在同等条件下,中国煤炭学会会员优先(请提供会员证号或发展会员批复文件复印件)。
f)申报材料一般不退还,请自行留底。(如需退还,请事先注明)
七、 申报截至日期:2007年7月10日(以邮戳为准)。
八、 申报同时请将评审费(每位申报人800元)一并寄来。
九、 报送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路5号(100013)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。
联系电话:(010)84264519,传真(010)84262778
联 系 人:成玉琪 许振先
1.青年科技奖推荐表、2.青年科技奖推荐简表、3.专家推荐意见表。
2007年5月17日
主题词:申报推荐 孙越崎 青年科技奖 通知
抄送: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主任、副主任
本会:理事长
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 2007年5月18日印发 存档 共印 120 份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