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关于专业(工作)委员会换届提交材料的说明
各专业(工作)委员会:
为规范中国煤炭学会各专业(工作)委员会的换届工作,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按照《中国煤炭学会专业(工作)委员会组成人员实施细则》和《中国煤炭学会专业(工作)委员会挂靠单位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换届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说明。
1. 专业(工作)委员会的挂靠单位首先提出“申请报告”, 对单位具备的条件和能履行的职责作出说明,在专业(工作)委员会举行换届大会前3个月报学会秘书处,由秘书处组织公开竞聘、协商,网上公示一个月。
2. 到届的专业(工作)委员会提出“换届申请报告”,说明筹备工作计划安排和新一届委员会的拟组成方案,对上一届主要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汇总,内容包括学术会议数、交流论文和编辑论文集情况、发展会员数、推荐人才情况, 其他工作和存在问题。
3. 换届申请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,确定的挂靠单位应与相挂靠的专业(工作)委员会签订合同,按照学会秘书处审查同意的方案进行工作。
4. 被推荐委员必须是中国煤炭学会个人(专业)会员或资深会员,须填写“中国煤炭学会专业(工作)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” (登记表可在中国煤炭学会网站“表格下载”栏目下载),并经推荐单位盖章生效。
5. 于换届大会2个月前,向秘书处上报新一届专委会“委员推荐登记表”一套备案;汇总“组成名单”和“委员推荐名册”上报,加盖专业(工作)委员会公章。
“委员推荐名册”按照以下示例列表:
中国煤炭学会第 届 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册
|
会 员编 号 |
姓 名 |
学会
职务 |
出生
年月 |
工作单位及职务 |
专业 |
职称 |
联系
电话 |
|
|
|
|
|
|
|
|
|
需将汇总的新一届专委会“组成名单”和“委员推荐名册”的电子版发至煤炭学会的邮箱:b38tj@cast.org.cn
6. 新一届专业(工作)委员会推荐名单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后发文。
请按此执行。
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
2008年1月7日 |